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县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案件。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对党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教育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对党组织、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考察工作;配合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做好基层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督查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部署、检查、落实、汇报,责任书的签订、考核,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组织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各项配套制度。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陇西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和信息中心以及八个派驻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无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收入11641428.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1428.39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11641428.39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9955979元增加1685449.39元,增加16.93%,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二类预算单位,核定基本支出预算10941428.39元,其中:人员经费9325617.39元;公用经费1615811元。较2022年9155979元增加1785449.39元,增加19.5%,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615811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公杂费、车辆运行费、人员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公务接待费、车补及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
1.项目申报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请项目共1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700000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所有申报都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减少100000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减财政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4853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044853元,较2022年增加1302907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单位“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共185126元,机关运行经费1615811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17126元。与2022年的16406元相比增加720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后各项公用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一致。
4、公务用车辆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00元,与2022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预算总额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元。
五、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700000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陇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部门流动资产121347.44元,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和其他应收款等;
2、部门固定资产3642028.33元,主要包括:办公用房未计入本单位固定资产;公务用车6辆1116780.53元;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2525247.8元;
3、无在建工程。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
1、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表
2、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表
11、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表
1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县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