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现就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五一”、 端午假期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切实做到不踩底线、不越红线、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违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时刻保持警惕,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向外透露经生产和经营信息。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树立廉“节”新风。县纪委监委将组织督查组对节日期间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针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并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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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西县纪委 陇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